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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解讀】《大冶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及礦山生產產生砂石礦產資源管理和處置的實施意見(修訂版)》政策解讀
發表日期: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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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大冶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及礦山生產產生砂石礦產資源管理和處置的實施意見(修訂版)
一、文件修訂背景
2021年10月30日,市政府印發了《大冶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及礦山生產產生砂石礦產資源管理和處置的實施意見(試行)》(冶政發〔2021〕12號)。在近兩年多的試行期間,發現了一些職責不夠明確、管理措施程序等不易實際操作的事項,特別是出現部分條款與自然資源部新出臺的《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7號)等指導文件規定內容不一致等情況。因此,對《大冶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及礦山生產產生砂石礦產資源管理和處置的實施意見(試行)》(冶政發〔2021〕12號)進行修訂。
二、修訂原則
遵循上級規范性文件,有據可依原則。對最新出臺的《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7號)等指導性文件與原試行實施意見存在不一致的或未明確條款的,重點進行規范性修訂。從工作實際出發,遵循政策風險可控、職責明確、易操作原則。對收入管理、相關單位職責分工、管理處置程序進行明確,重點解決多頭審查、收入管理缺失等問題。
三、重點修訂內容
1.文件出臺依據增加“《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7號)”。
2.將“對全市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及礦山生產產生的砂石礦產資源,除本項目或礦山自用外確需對外銷售的”的表述,統一修改為“對全市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及礦山生產產生的除本項目自用外剩余的砂石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和公開處置”。
3.明確處置收入根據《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長江大保護促進礦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黃政發〔2020〕14號)全部進入市財政生態修復治理賬戶。
4.明確全市范圍內經依法批準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范圍,不含項目相關的臨時用地范圍。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因場地平整或其他建設需要而產生的砂石礦產資源,全部進行統一管理和公開處置,不得擅自用于本項目建設。
5.對礦山企業未有償化處置的砂石礦產內容,增加了“選礦加工產生的”表述。
6.由于“礦山企業坑道掘進、邊開采邊治理施工或選礦加工”等情形較為特殊,將“其中,砂石礦產品市場銷售單價(底價),由市國資公司委托有關機構進行評估認定;砂石礦產品產出成本費用,由礦山企業申報清單核查,市財政局組織市審計局、市資規局等部門審核認定”的表述內容,修改為“全市范圍內礦山企業坑道掘進、露天開采剝離、邊開采邊治理施工或選礦加工產生的未有償化處置的除可自用于本礦山建設、露采坑回填及采空區充填等非營利性用途外剩余的伴生砂石礦產,由屬地鄉鎮政府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編制《砂石料綜合利用方案》,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財政局和屬地鄉鎮政府共同組織專家評審認定;屬地鄉鎮政府根據認定的《砂石料綜合利用方案》進行統一管控并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處置”。
7.增加了“擅自擴大范圍采挖、私自出售或以贈予為名擅自處置砂石礦產等行為”和“對存在擅自截留或挪用砂石礦產處置收入、以石料礦產處置收入直接沖抵治理工程費用、不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處置砂石礦產等違規行為的”等處置條款。
8.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規定,增加了“涉及社會投資主體承擔生態修復治理的,保障其合理收益”和“其中,涉及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產生的砂石礦產收益繳入市財政生態修復治理賬戶,優先保障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社會投資主體的合理收益。”等內容。
9.根據實際需要,適用范圍增加了“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包括納入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的有證礦山生態修復、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地災點治理、港道生態修復治理、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包括防火隔離帶建設)等工程建設產生的砂石礦產”表述。
10.對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產生砂石礦產進行統一管理和公開處置工作,統一明確由市政府委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屬地鄉鎮政府負責。刪除市國資公司相關職責。
11.明確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財政局、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專家評審認定“全市范圍內經依法批準的各類建設工程(除水利工程外)項目產生的除本工程建設自用外剩余的砂石礦產”的《砂石料綜合利用方案》。
12.明確“因水利工程、河流湖泊清理、防汛工程護堤清障等產生的除本工程建設自用外剩余的砂石礦產,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編制《砂石料綜合利用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上級水利湖泊主管部門審批。”
13.對相關單位職責分工進行明確,特別是對鄉鎮人民政府、市財政局的職責分工進行重點修訂,增加了市稅務局的職責。
14.由于涉及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和專項資金分配,以及擅自截留砂石礦產處置收入、以石料處置收入來沖抵治理工程費用等違規行為的發現和處置,文件解釋單位增加了市財政局。
咨詢電話:大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13597630688




